11月17日,笔者从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,该局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》,结合襄阳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“精致襄阳”城市品质提升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襄十三条”),科学指导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方案设计,并从2020年11月11日起实施。
“襄十三条”从建筑控制、功能布置、视线通廊控制、街道控制、历史文化保护五个方面对城市建设提出新的要求,为了达到显山水、展古风、提品质、建秩序的城市建设效果。
“襄十三条”具体要求,建筑退距要“开放宜人”,不要“封闭消极”;建筑高度要“高低错落”,不要“缺乏变化”;建筑面宽要“高宽适宜”,不要“比例失调”;建筑立面要“简洁美观”,不要“零碎复杂”;建筑屋顶要“丰富有序”,不要“呆板单一”;建筑形态要“原创设计”,不要“千篇一律”;建筑色彩及用材要“相互协调”,不要“杂乱无章”;滨水功能布置要“便捷通畅”,不要“功能单一”;视线通廊要“通畅无阻”,不要“一堵视墙”;街道空间要“以人优先”,不要“以车优先”;街道宽高比要“舒适宜人”,不要“比例失衡”;生活性主辅街系统要“功能分明”,不要“交叉重叠”;古城保护要“彰显文化”,不要“风貌失调”。
来源: 荆楚网
2022-02-17 10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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