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托38万元卖房,却被中介以1000元“白菜价”贱卖;房子被当成“奖品”,过户到中介公司一员工名下;新房主两次抵押房子获得60万元借款,却不清偿房款,而用于中介公司投资……李某夫妇委托柳州市祥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祥安公司)员工覃某代卖房屋和代收房款,不想碰到一系列奇葩事,目前连定金在内,他们只拿到6万元,已向警方报案。
中介主动上门“收房”
去年12月,柳州市某学校老师李某和妻子决定,出售位于柳州北站路的一套房子。他们通过网上发布售房信息后,祥安公司员工覃某主动找上门,称可代理卖房,双方协商约定房屋售价38万元。
今年1月3日,李某夫妇与覃某签订了一份《房屋转让委托合同书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》),约定覃某在签约之日,支付李某夫妇2万元代理售房定金;办理房产过户等一切费用,由覃某承担;房产过户姓名由覃某指定;李某夫妇须在15个工作日内,配合覃某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委托手续;办妥办证手续后,覃某于同年7月30日前,一次性将房款支付李某夫妇。
《合同》加盖了祥安公司公章,该公司副经理龙某在备注载明:“本协议生效之日起,该房屋销售期间及售后如给己方造成的一切纠纷,均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负责。”
9天后,李某夫妇如约配合覃某,在柳州市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公证,夫妇俩委托覃某代理其名下房屋出售事宜,包括与买方签订买卖协议、申请报纳税、代缴税款及代收全额售房款等。之后,李某夫妇将房产证、土地证交由覃某收执。
办妥上述相关手续后,覃某让李某夫妇回家安心等拿房款。然而过了约定付款期限,李某夫妇只拿到2万元定金,其余房款分文未得。
房子被以1000元“白菜价”出售。
2022-02-17 10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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